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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还记得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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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的灯光慢慢的暗了下去,一束暗蓝的灯光打在林明阳的身上,他两手持着话筒,开口的第一句就是“ohwoooah!”

台下静悄悄的,因为都是一些音节类的词语,所以歌词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倒是林明阳不错的嗓音让台下的一些专业音乐人点点头。

“我以为他在那部电影的声音是后期经过处理的。”前排一位女士很小声的对她身旁的人说了一句。

“ohwoooah!”随着动感节奏,林明阳换成单手拿着话筒,另外一只手指着台下转了一圈,紧接着又是一句“ohwoooah!”

“他难道就准备只唱这么一句?”一开始的新奇过后,台下已经有人显出了不耐烦,一般的歌曲在开头都会有这样过渡姓的音节哼唱,但是重复三遍的并不多。

“你知道你爱我,我知道你在意。”在第一句歌词唱出口之后,林明阳的身体动了起来,手握话筒的姿势没有变,但台下已经有人认出了他正在做的是霹雳舞中很常见的摇摆步。

“只要召唤我,我就会马上出现。”

“你想要我的爱,你想要我的心。”

“我们将永远永远都不分离。”

“我们是在一起的吧?女孩别再折磨我了。”

“我们只是朋友,你这么说。”

“你直视我的眼睛说你的心里有别人了。”

“我的初恋第一次就让我伤心。”

……

歌词中的男孩正在讲述着自己的情感经历,无论是在电影还是音乐之中,爱情作为永恒的话题,总是很容易就能引起人们的共鸣。很多人都经历过第一次初恋的失败,林明阳清亮中带着一点低沉的嗓音,很好的唱出了这种感觉,台下已经没有人再小声的议论,大家都已经被这首歌的意境所吸引,不由自主的屏住了呼吸。

当林明阳第一次唱到“baby,baby,baby”这个高潮部分的时候,台下终于响起了后排观众激动的欢呼声,他们没有站在前排那些专业音乐人的角度去品评这首歌。只是简单的觉得这首歌很好听,和自己的内心能够有一种共鸣,所以他们跟着歌曲强烈动感的节奏尽情的嘶吼,释放着内心的激动。

林明阳唱出了一种很新锐,甚至对于前排这些流行音乐人来说还有些陌生的曲调,如果是一个专业的歌手在表演,他们也许会摇头。但台上站着的林明阳在他们眼中只是一个演员,所以他们并没有把自己苛刻的眼光放在他的身上。

放下专业的态度,仅凭着感觉,这的确是一首非常不错的歌曲,尤其是那种电子配音制造出的动感节奏,配合林明阳清厚的嗓音,演化出一种炫酷十足的音乐魅力,让所有的人都忘情的跟着林明阳的舞步,沉醉在这种节奏之中。

当然现场也有少数保持清醒的人,艾薇儿就是其中一个,她并没有像周围人那样跟着林明阳歌曲的节奏摇摆,而是用心的去记忆着种新锐曲风的感觉。而和她一样对流行音乐潮流发展异常敏感的音乐人,也在和她做着同样的事情。

这首歌为他们打开了一扇门,一扇通往未来流行音乐潮流巅峰的大门,尽管只是一缕微光,也足以让他们欣喜若狂。

第二次“baby,baby,baby”的高潮部分唱响的时候,台下有人已经可以跟着歌曲的旋律大声哼唱,而周围人群中的欢呼声、口哨声也愈发的响亮。亦如之前艾薇儿在台上演唱时人们表现出的狂热一般,大家用尖叫和欢呼,释放着因为共鸣所带来的强烈激动与兴奋。

林明阳的歌声在这个高潮过后戛然而止,然后从他身后走出了一位穿着嘻哈的黑人,他用带着明显hi-pop的唱腔,为歌曲带来了一段协韵的故事旁白,在他最后唱出“我的心已成碎片,但我还是要不停的说”之后,熟悉的“baby,baby,baby”的旋律再次响起,这段歌词被林明阳重复哼唱了两遍之后,在“我已离去”略带伤感的吟唱中,整首歌曲华丽落幕。

吐出最后一个音节,林明阳保持两腿交叉的舞姿不变,双手自然伸展,微微低头,摆了一个很酷的pose,迎接着台下山呼海啸般的尖叫和掌声。

有嗅觉敏锐的记者早早的就把镜头对准了在台下就坐的埃克斯,然后拍摄到了他站起来一边挥舞拳头,一边朝着前台嘶吼的画面。

这幅画面和当时记者拍到另一张关于本届格莱美组委会主席看完林明阳演出后脸上无比诧异的表情照片放在了一起,中间是林明阳在演唱结束之后摆下的那个经典的动作造型,这组图片成为第二天《纽约时报》头版的封面照,下面配的标题是:

“他让格莱美黯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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